200101 ( 自作)回頭再看香港暴亂
150227 美國維護憲法開殺戒
美國警察一年要槍殺5000多人,必開槍打要害。因為這些人:
1。拘捕。2.作勢要反擊 3.對指令不合作。4. 警察認為安全受威脅。 5. 重大威脅大眾安全。6. 其他。因為警察保護憲法。絕不能受到危害或受到干擾。
開槍時,專打要害,一槍斃命,很少傷而不死。聖路易與紐約黑人被殺案,警察最後不會有事。像北市有學運人威脅警察,在美國恐怕被立斃當下。過去有北加州警察去處理家暴事件,他叫男主人把掃把放下,男主人在氣頭上,不但不放下,還擺了功夫架勢。警察掏出槍立刻把他擊斃。別跟警察過不去!群眾活動必續被批准,違法攻入官舍必被擊斃。你聽過先進國家有那一個官舍淪陷過?香港佔中,也只敢佔馬路,他們敢衝進官舍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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