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1211 ( 自作 ) 從 “ 人民的名義 ” 談起
171211 ( 自作 ) 從 “ 人民的名義 ” 談起大陸極著名的電視連續劇中,第一個抓到的貪官,聲稱他沒有用過他貪的一塊錢。辦公室,住家都搜不到。日常生活跟一般清貧的公務員一樣。所有問答都不露破綻。被調查時,只吃陽春麵。但是探員根據密報與跟蹤查到另外的秘密別墅時,發現滿冰箱都是現款。貪官看天機瀉露,索性帶到樓上帷幕後更巨大的現款藏所。問題 :他對不知情的社會,惡劣的影響到底如何?這讓我想到台灣部分的公務員,從在職時,就不避生活用度的奢華,很多已遠超舒適的程度。不避諱 “ 做官以發財為恥 ” !比起上述的 “ 自奉甚儉 ” 的貪官,更是自我膨脹,不計廉恥。退休後,更是坐收以前 “ 放過水 “ 商家的後謝金。想發財,為甚麼要來當公僕呢 ?是要示範發財捷徑嗎 ?李國鼎,孫運璿等前輩風範,有多少人還在遵循 ?多少公務員的身份証上還登記為農民,可買賣快變為建地的農地,又可在宜蘭田裡蓋突兀的豪華別墅。台北的新建大樓,毫不避諱的用遠低於市價的象徵價格買入。或有財務公司為其作不會虧本的投資。比起大陸,做官發財,這裡的許多貪腐,無需遮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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