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December 26, 2017

171222 回顧三年前


171222 回顧三年前
看電視有感:
1.民進黨立委為支持同性戀者,居然說“ 法律是要保護少數 ”!
奇哉! 法律是要尊重少數。法律是要保護多數不犯法的人!法律是多數投票制定的。少數只有自求多福。不能保護全體的情況下,少數只有遊走法律邊緣。
立法院要執行多數投票訂定法律。 居然要先兩黨協商。要不就佔據主席台不准投票。馬政府縱容是否違憲?違憲不阻止就是違背了總統宣誓。可知後果?
2. 英國有犯輕罪者被罰2月薪水,折合台幣近百萬。不用固定金額,有助國庫。我們的食安罪犯可否依資產與收入立法嚴辦?其他可比照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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